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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鐘行走測試 

McGavin、Gupta 及McHardy(1976)首度發表以12 分鐘行走測試用於評估慢性支氣管病患運動耐受度的方法,之後Butland, Pang,Gross, Woodcock 及Geddes(1982)認為12 分鐘測試時間對失能個案來說時間太長,故發展6 分鐘行走測試以簡易評估個案心肺功能6 分鐘行走測試在測試過程中不需要任何儀器,個案也不需要任何先前訓練,只要在固定100 英呎(約30 公尺)長度距離下,依個案自行調整所能達到的最快速度(self- paced)在平面行走,測試期間也可自行中斷或繼續行走。美國胸腔協會認為自我配速的六分鐘行走測試主要是評估運動潛能的低限程度,因為多數個案在測試過程中並無法達到最大的運動潛能,在測試中當個案出現胸痛、無法忍受的呼吸困難、腳部痙攣、搖晃欲倒、冒汗及外觀看來蒼白時,即應該立即停止運動測試(American Thoracic Society, 2002)。

所以針對病房中的心臟衰竭病人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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